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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明怡花苑部分房屋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明怡花苑部分房屋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起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10:30止(如发生自动延时,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萧山区产权交易电子平台(京东APP搜索“萧山产权”一键即达;或进入网址https://zcpm.jd.com/gov搜索拍卖标的)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1、建设二路332号(一层西及二楼)建筑面积约241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3.3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1层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约145平方米)
2、建设二路310—324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27.64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53.6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1层建筑面积约463.82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约463.82平方米)
招租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须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6年1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6年1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1号标的现状为空置;2号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及拍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委托人、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本次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最高应价者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首年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交入账户: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036101040016242),另京东平台根据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平台技术服务费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成。
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单位:万元)
收费标准
封顶金额
500(含)
1%
单标的封顶金额100万
500-1000(含)
0.5%
1000以上
0.2%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6时止,在萧山区产权交易电子平台(京东APP搜索“萧山产权”一键即达;或进入网址https://zcpm.jd.com/gov搜索拍卖标的)报名。
2.提交资料:①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缴存确认表;②单位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缴存确认表;③上述竞买人如有授权委托情况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如授权委托报名手续不全,拍卖活动认定为京东网络拍卖平台账户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资质由本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公开拍卖。(为保障竞买人信息安全及遵守平台运营规则,系统暂不支持查看竞买人联系方式,竞买人报名审核未通过前请及时、主动联系本公司审核人员,联系方式:13656676677)
五、咨询及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看样时间9:00—16:00,联系电话:0571—82327966,看样地点为拍卖标的所在地。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现状仅指租赁标的的房屋结构,不包括其现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等),房屋的租赁面积,委托人及本公司、平台不承担租赁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实地勘察,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标的信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拍卖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及本公司、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竞买人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标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察,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的保证金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初次使用系统的用户,需要在线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拍卖标的关联,并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
拍卖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汇款,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账号:33001617035053000389,拍卖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00);保证金缴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参与拍卖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请按提示操作,找到对应标的进行报名,在确认报名提交资质页面提交“缴存确认表”打印页。报名填写竞买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确认。
七、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双方应当在拍卖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录入拍卖系统方能完成委托流程。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委托手续,不能变更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此告知。
八、申请参加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参与竞买,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拍卖公告及京东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拍卖须知
 
本标的在萧山区产权交易电子平台(京东APP搜索“萧山产权”一键即达;或进入网址https://zcpm.jd.com/gov搜索拍卖标的)上组织进行,各方需遵守该平台的运行规则,竞买人请仔细阅读萧山区产权交易电子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
各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拍卖须知》。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期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意向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相关情况
(一)拍租标的:
1、建设二路332号(一层西及二楼)建筑面积约241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3.3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1层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约145平方米)
2、建设二路310—324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27.64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53.6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1层建筑面积约463.82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约463.82平方米)
招租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须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6年1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6年1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1号标的现状为空置;2号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起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10:30止(如发生自动延时,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三)拍卖方式: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期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保证金缴纳:本项目的保证金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初次使用系统的用户,需要在线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拍卖标的关联,并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
拍卖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汇款,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账号:33001617035053000389,拍卖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00);保证金缴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参与拍卖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请按提示操作,找到对应标的进行报名,在确认报名提交资质页面提交“缴存确认表”打印页。报名填写竞买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确认。
    (五)保证金退付:
1、项目成交的,待买受人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凭《买受人保证金退付函》原件、拍卖平台技术服务费发票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将在成交公示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项目流拍的,将在流拍公告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保证金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退还。
(六)竞买人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竞买人保证其为签订、履行相关合同而向出卖人及拍卖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委托人、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实名注册。京东客服热线:400-622-9586、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656676677。
二、报价规则
(一)标的加价幅度在网络系统中设定,在起始价基础上设有拍卖竞价阶梯可供竞买人报价。竞买人点击“出价”按钮报价,也可通过“+”、“-”号调节出价(加价幅度的倍数增减)点击确认。本场拍卖会采用多次报价方式进行拍卖。网络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该标的的成交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成交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二)本标的若有原承租人的,在同等出价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优先权人参与拍卖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时,即最高价由优先权人竞得。如有更高出价时,优先权人不作表示“出价”的,则该标的归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三)本标的已设置保留价,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即为该标的成交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成交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三、网络拍卖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由竞价阶段: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在起始价的基础上按设定的拍卖竞价阶梯进行报价,竞买人出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首次出价不低于起始价),即为有效报价。
(二)延时竞价阶段:当标的的拍卖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该标的的拍卖竞价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再次出价时,拍卖结束。
例如:假设标的的拍卖结束时间是6月18日10点整,如果在6月18日9点56分18秒,有竞买人(甲)出价,那么系统将拍卖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6月18日10点01分18秒。如果在6月18日10点01分05秒又有竞买人(乙)在竞买人(甲)出价的基础上进行出价,那么系统将拍卖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6月18日10点06分05秒……以此类推,直至最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标的的拍卖结束。
(三)鉴于网络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阶段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阶段及时出价。两个不同阶段的竞价时间以总时长的方式显示在页面上,阶段之间跳转无任何提示,因此竞买人应密切关注拍卖竞价时间的变化以免错失出价时机。
四、付款方式:
(一)标的以交割现状为准,不保证成交标的的品质等,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标的成交后不退不换。
(二)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天内在线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线下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交入账户: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036101040016242),并在2025年12月26日下午16时前通过银行付款方式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
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付款账户:杭州金开市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萧山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9082301040044565。付款时须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款项用途,以便查对核实。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成交文书。
五、网上拍卖风险
(一)由于平台网络拍卖系统出现网络中断、停机、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拍卖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暂停网络拍卖,待排除影响网络拍卖因素后,重新启动网络拍卖。
(二)网络拍卖活动的时间(计时)以网络拍卖系统时间(计时)为准。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计时)与网络拍卖系统时间(计时)不同而导致竞买人未按时参加拍卖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瑕疵、免责声明
(一)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注册账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人及本公司、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网上拍卖风险,因不可抗力、终端设备故障、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子故障等重大事故,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因病毒入侵、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导致拍卖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运行的,委托人及本公司、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有如下行为,致使出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1、因未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导致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3、未及时关注登录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
5、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时间与平台的时间不符而导致未参加报价的。
6、本公司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若委托人、本公司、网络平台决定中止、终止、暂缓拍卖或委托人决定撤回的,竞买人须无条件接受。因撤回、停止拍卖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及委托人、平台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拍卖成交之日,成交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成交人。
(四)标的所示面积为预估面积,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现状仅指租赁标的的房屋结构,不包括其现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等),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七、拍卖成交后的结算交割
(一)标的以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平台技术服务费及其他全部款项,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完成标的交接。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空调、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成交人自行了解、核实、承担费用。
(二)竞买人应慎重考虑上述情况对标的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
(三)成交人不得对标的数量、品质、质量提出异议,且不得要求减少(降低)须缴清的所有款项。
(四)鉴于产权交易的特殊性和成交标的性质的特殊性,所有成交标的一经成交均不退货、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所有成交标的一经拍卖成交后,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五)拍卖成功后成交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成交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拍卖保证金。成交人逾期未支付须缴纳的所有款项,委托人和本公司有权组织重新拍卖。
八、违约责任
成交人拒绝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的本公司可认定成交人悔拍,且原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得要求退还。违约后重新组织拍卖的,原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买,并由成交人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其他约定
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成交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二)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及未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三)成交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缴纳所有款项的。
(四)恶意炒作和操纵市场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
(五)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本公司和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成交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本公司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成交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出让标的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及附件,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出让标的,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违约赔偿。
十、竞买人拍卖前应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平台相关规定、流程,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遵守上述各条款之规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一)竞买人参与拍卖前必须开设京东账户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拍卖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二)竞买人自行关注本标的。我公司在拍卖前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竞买人,竞买人也无须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三)本期标的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勘察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的选择,同时对其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已对标的现状勘查确认,拍卖成交后,承担标的瑕疵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四)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同对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该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本公司和委托人、平台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请竞买人分析风险,谨慎参与,理性出价。
(五)成交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如成交人要求改变标的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或标的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六)未经委托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改变房屋及场地结构。成交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或设置户外标识与广告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成交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承租人须承担租赁管理房屋的安全管理全部责任。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承租前应知悉房屋的具体情况,因消防无法审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人必须确保租赁期间符合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消防的各项要求。
(八)本次标的按委托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相关条款办理移交。租赁期限内其它相关未尽事项按委托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条款履行。
(九)拍卖成交后,标的成交人(以报名时竞买人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准)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所有款项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成交人应承担相当于拍卖保证金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本次《拍卖须知》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期标的拍卖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十二)本期标的成交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账号由本公司指定。
十二、标的特别说明:
1、1号标的现状为空置;2号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委托人负责于2026年1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6年1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次拍卖标的参考租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拍卖成交的,新一期租赁起始日为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后的第1个自然日(租期仍为五年)。
本次拍卖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2、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3、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4、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5、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杭州金开市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232796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7、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8、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房屋朝向,房屋内水、电布局,房屋外广告牌设立等)和用途。
9、房屋内不得住人(住宅除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10、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不得占道经营。
16、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7、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8、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三、本《拍卖须知》由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拍卖标的成交人即为承租人(承租方)。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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