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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公告

第一部分  拍卖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
拍卖公告
拍卖编号:SCCQ2026-PM-005
 
兹定于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厦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1室举行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杭州市上城区华家池11号内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9084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2、北景西苑2幢1单元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66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3、凯旋路174号3幢西侧(凯旋路传达室边)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5002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00元。
4、金兰池公寓23幢底层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77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5、庆春苑22幢15号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90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6、华家池10号3-3-101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31905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
7、北景西苑3幢底层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4944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00元。
8、华家池6号-2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1286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00元。
9、金兰池公寓双菱路117号(金兰池公寓双菱路口保安室)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66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00元。
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拍。
使用要求:2、4、8号标的: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不得从事餐饮、扰民、有污染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住人,且每年须参加不少于6次社区组织的相关免费公益服务;3、9号标的:仅限仓储,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1、5、6、7号标的:仅限住人,不得群租,且须符合暂住人员管理等相关条件。
除6号标的现状为空置外,其余标的现状均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受让权。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展示及咨询:即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9:3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委托方咨询电话:0571—85273370;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13656676677。
四、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30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
五、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4楼403室)。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卡;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手续:
①竞买人须先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4楼403室)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6年3月30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竞买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按标的分别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每个标的的保证金须独立缴纳(竞拍多个标的的,须按每个标的对应的保证金金额分别单笔转出,例:如需竞拍1、2、3号标的,则须按3000元、3000元、1500元分别单笔转出);
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应先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畅聚新达大厦4楼咨询台,备案咨询电话:0571—87654189)备案(凭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单位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户备案申请表等办理);
③竞买人转账后须凭转账凭证再到交易中心咨询台确认保证金到账,确认后方视为完成拍卖报名手续;
④竞买保证金账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账号:3301040160006091642。
七、相关拍卖文件查阅: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www.zjspmh.com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第二部分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杭州市上城区华家池11号内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9084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2、北景西苑2幢1单元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66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3、凯旋路174号3幢西侧(凯旋路传达室边)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5002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00元。
4、金兰池公寓23幢底层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77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5、庆春苑22幢15号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90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3000元。
6、华家池10号3-3-101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31905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
7、北景西苑3幢底层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4944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00元。
8、华家池6号-2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1286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00元。
9、金兰池公寓双菱路117号(金兰池公寓双菱路口保安室)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起拍价66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00元。
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拍。
使用要求:2、4、8号标的: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不得从事餐饮、扰民、有污染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住人,且每年须参加不少于6次社区组织的相关免费公益服务;3、9号标的:仅限仓储,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1、5、6、7号标的:仅限住人,不得群租,且须符合暂住人员管理等相关条件。
除6号标的现状为空置外,其余标的现状均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受让权。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1、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卡;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7、30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4楼403室)。
3、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手续:
①竞买人须先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4楼403室)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6年3月30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竞买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按标的分别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每个标的的保证金须独立缴纳(竞拍多个标的的,须按每个标的对应的保证金金额分别单笔转出,例:如需竞拍1、2、3号标的,则须按3000元、3000元、1500元分别单笔转出);
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应先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畅聚新达大厦4楼咨询台,备案咨询电话:0571—87654189)备案(凭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单位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户备案申请表等办理);
③竞买人转账后须凭转账凭证再到交易中心咨询台确认保证金到账,确认后方视为完成拍卖报名手续。
④、竞买保证金账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账号:3301040160006091642。
未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见附件2《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
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须知第十条-4),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拍卖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3)、《拍卖笔录》(单位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
买受人应于2026年4月7日下午4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使用费(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个月使用费)。
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见下表。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标的清单》(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标的序号
使用费、履约保证金
交款账号
交款户名
交款开户行
履  约
保证金
1—9号标的
3301040160013410132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杭州银行
秋涛支行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个月使用费(不计息)
买受人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于2026年4月10日下午4时前与委托人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详见第四部分)。本次拍卖所有标的《使用权转让合同》出让方均为“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凭《缴款确认书》(详见附件4)、《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至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厦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咨询台(联系电话:0571—87926016)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须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拍卖会结束后60天内,买受人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且不书面说明理由的,保证金将转至委托方账户。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该笔保证金将转入委托人账户,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须于2026年4月7日下午4时前向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交款账号:19036101040016242,户名: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
九、标的交付
所有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委托人在2026年4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使用期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使用期截止时间仍为2029年3月31日,买受人以实际受让天数向委托人支付使用费。
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成交的,须向委托人补缴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使用费,使用费补缴标准按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使用费标准计。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均无免使用费装修期。
本次拍卖标的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文件第三部分“拍卖标的清单”,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使用人或产权方、处置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无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让权,拍卖成交后相关出让事宜见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4、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见下表。
标的序号
产权方或处置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9号标的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蒋女士
0571—85273370
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上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产权方或处置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7、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0、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3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4、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一、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二、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联系电话:0571—87926016。
十四、优先受让权人行使优先受让权。优先受让权人主张优先受让权的,须向拍卖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受让权人资格需经委托人确认。在拍卖过程中行使优先受让权时,应当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可以先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得优先受让权人的意见后落槌,优先受让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受让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受让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十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账号由本公司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
拍卖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厦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1室
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3室(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拍卖咨询电话:13656676677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87827155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第三部分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产权状况
起拍价
(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元)
使 用 费
支付方式
备  注
1
杭州市上城区华家池11号内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均无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出让权
9084
3000
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现状为在租
2
北景西苑2幢1单元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6600
30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3
凯旋路174号3幢西侧(凯旋路传达室边)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5002
15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4
金兰池公寓23幢底层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7700
30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5
庆春苑22幢15号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9000
30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6
华家池10号3-3-101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31905
10000
标的现状为空置
7
北景西苑3幢底层南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4944
15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8
华家池6号-2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1286
8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9
金兰池公寓双菱路117号(金兰池公寓双菱路口保安室)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三年使用权
6600
2000
标的现状为在租
 
其他说明:
1、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拍。
2、使用要求:2、4、8号标的: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不得从事餐饮、扰民、有污染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住人,且每年须参加不少于6次社区组织的相关免费公益服务;3、9号标的:仅限仓储,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1、5、6、7号标的:仅限住人,不得群租,且须符合暂住人员管理等相关条件。
3、除6号标的现状为空置外,其余标的现状均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受让权。
4所有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委托人在2026年4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使用期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使用期截止时间仍为2029年3月31日,买受人以实际受让天数向委托人支付使用费。
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成交的,须向委托人补缴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使用费,使用费补缴标准按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使用费标准计。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5、标的使用费无递增。
6、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个月使用费(不计息)
7、本次拍卖标的均无免使用费装修期。
8、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产权方或处置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
10、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11、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2、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6、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7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9、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2026年3月31日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厦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1室举行的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6年3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2026年3月31日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厦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1室举行的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金兰池社区9处房屋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6年3月    日
 
 
 
附件2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凭竞买报名时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防控措施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佩戴工作证的拍卖公司工作人员;
(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四)产权单位工作人员;
(五)交易中心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权转让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附件3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拍卖人: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缴 款 确 认 书(样本)
 
标的编号:SCCQ2026-PM-005-   
 
我单位已确认收到买受人                        应缴费用,具体如下:
 
项目成交款
(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元整。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个月使用费,不计息)
 
         元整。
 
项目佣金
 
         元整。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提示:买受人请持此表和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咨询台退还竞买保证金,《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须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附件5
拍卖佣金收费标准
 
序号
交易成交价
费率(%)
1
100万元(含)以下
4
2
100万元~200万元(含)
3
3
200万元~500万元(含)
2
4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
5
1000万元~2000万元(含)
0.7
6
2000万元以上
原则上不超过0.7%
备注:
1、拍卖佣金由买受人(中标人)承担。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以标的物首年使用权转让费计费。单宗(批次)项目最高收费不得超过50万元。
2、拍卖佣金交款账号:19036101040016242,户名: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
3、与项目相关的交通、通讯、设施设备、税费、场租费、保安费等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收费中,无需另行支付。如委托人要求额外增加信息发布、人员咨询、广告宣传等,可视实际情况向代理服务机构提出,相关费用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附件6
基本户备案申请表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我公司    (公司名称)    需参与在贵中心进场的产权项目,特申请基本户备案。
基本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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