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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广告位使用权拍卖公告

船舶广告位使用权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2年6月15日9:00—15:00(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潮王”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2“艮山”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3“江涨”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4“运河行2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5“运河行4号(诗社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6“运河行5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7“西湖”98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0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8“西溪”98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0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9“青莎”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0“水漾”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1“水湘”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2“霞湾”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3“丰潭”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4“新宫”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5“凤山烟雨”114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2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6“香积梵音”114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2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7“富义留馀”150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8“武林问渡”150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9“大悦城号”66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6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上述标的广告位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广告位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广告位使用要求:仅限使用船舶冠名、船身、船舱广告位,广告位具体位置以标的现状为准,且广告内容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放,不得投放医药(含医药器械)、保健品(含保健器械)、涉及资产管理类金融业(含P2P)、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含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及违法、违规、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一、拍卖方式:采用线上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止(9:00—15: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水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5718889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方式:竞买人须登陆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流程可咨询淘宝客服:400-822-2870。
四、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PC电脑端路径:http://t.cn/Ev3vcUE—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机构标的物);手机端路径:手机淘宝app—阿里拍卖—搜索“广告位使用权”。
五、本次拍卖买受人须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站:http://t.cn/Ev3vcUE,并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咨询地点: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联系电话:13656676677  0571—85108026
相关信息查阅请登录下列网站:http://t.cn/Ev3vcUE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公告刊登于2022年5月31日《中国商报网》)
 
 
 
 

船舶广告位使用权
标的物介绍
 
1“潮王”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2“艮山”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3“江涨”38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4“运河行2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5“运河行4号(诗社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6“运河行5号”45座漕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7.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7“西湖”98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0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8“西溪”98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0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9“青莎”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0“水漾”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1“水湘”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2“霞湾”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3“丰潭”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4“新宫”45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1.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15“凤山烟雨”114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2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6“香积梵音”114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2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7“富义留馀”150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8“武林问渡”150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1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19“大悦城号”66座水上巴士一年广告位使用权,起拍价(一年广告位使用费)6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本次拍卖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委托人:杭州水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状况:委托人承诺有处置权,拍卖成交后具体广告位使用事宜详见《船舶广告合作协议》框架样本(附后)。
广告位使用要求:仅限使用船舶冠名、船身、船舱广告位,广告位具体位置以标的现状为准,且广告内容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放,不得投放医药(含医药器械)、保健品(含保健器械)、涉及资产管理类金融业(含P2P)、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含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及违法、违规、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参考使用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广告位使用费支付方式: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广告位使用费递增幅度:无。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广告位改造、使用范围、使用内容、使用承诺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使用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船舶广告合作协议》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拍卖成交后续事项:买受人须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16时前至杭州市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及补签相关报名材料,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3656676677。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充抵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计),剩余保证金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广告位使用费、签订《船舶广告合作协议》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还须向阿里拍卖平台付清交易软件服务费(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按成交价的1%计,成交价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计)。
买受人须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水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城东新城支行,账号:19015401040028923)付清广告位使用费、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与委托人签订《船舶广告合作协议》(船舶广告合作协议框架样本附后),签订地址:拱墅区小河东河下87幢杭州水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5718889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委托人负责于2022年7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处置权,拍卖成交后具体广告位使用事宜详见《船舶广告合作协议》框架样本(附后)。
2、本次拍卖标的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标的竞买人就广告发布品牌及内容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杭州水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25718889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仅限使用船舶冠名、船身、船舱广告位,广告位具体位置以标的现状为准,且广告内容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放,不得投放医药(含医药器械)、保健品(含保健器械)、涉及资产管理类金融业(含P2P)、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含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及违法、违规、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5、买受人使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使用权。
6、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标的结构。买受人需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广告位的日常维护、修缮、升级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使用期终止后买受人须保持广告位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8、买受人使用期间须遵守委托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9、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0、船舶的开船时间、频次须由委托人确定。
11、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时要求船舶停业、广告位征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船舶停业、广告位征用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2、如遇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导致《船舶广告合作协议》订立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下去而终止合作的,委托人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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